站内搜索: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肇东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7
分享0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聚集聚会聚餐。

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头雁效应”

市直各部门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与作风建设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各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主动出击,督促所在部门、乡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纪委监委将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开展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及时、执行要求打折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455-7784322

 

               中共肇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肇东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中共肇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肇东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黑ICP备2020005315号-1